法官说案办案需考虑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澎

<

法官如何合理行使

自由裁判权???

11月11日上午

宁铁中院举办

年度第一期

法官说案活动

中院民一庭袁宇飞法官

以一起重大、典型的

铁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为例与大家分享

办理案件的经验和体会

来看活动现场

袁宇飞法官主讲的是其参与审理的马某诉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桂林车务段、广西某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海某、李某、柳江县某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分公司健康权纠纷案。该案是一起重大、典型的铁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入选了年度宁铁两级法院“十大案件”。

本期法官说案主讲人中院民一庭袁宇飞法官

宁铁两级法院全体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参加了此次活动

袁宇飞法官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介绍了各方当事人身份情况、简要案情、一审、二审的审理情况和判决结果,最终两审均判决由广西某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海某、李某、柳江县某运输有限公司和保险公司按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中铁南宁局集团、桂林车务段因第三人侵权,自身无过错,还积极对受伤旅客进行救助、垫付了70余万元的医疗护理各项费用,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袁宇飞法官就案件法律关系进行层层解析,对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责任承担和赔偿项目的认定等难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说。最后,还分享了办理案件的经验和体会。案件解说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展现了丰富的审判实务经验和理论功底。

中院党组成员、院长廖少昆分别从

案例选取、说案内容、表现形式三个方面

进行了精彩的点评

廖院长结合自身的办案经验向两级三院的干警提出了几点办案的要求:

一是要找准法律关系,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一定要厘清各方当事人的关系,找到案件的直接责任主体;

二是要明确各方当事人的诉求,对于人身伤害案件中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要结合损害的程度进行合理认定;

三是合理行使法官自由裁量权,法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要考虑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注重弱势群体的保护,案件审理要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实现。

中院民一庭庭长张岚、柳铁法院副院长秦春洪、案件一审主办法官刘智虹、南铁法院民庭庭长梁娟进行了互动交流发言。

本期法官说案活动获得与会者的好评。

近年来,宁铁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案件审判质量的提高,深入贯彻司法为民思想,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举办法官说案活动,进一步提升两级法院法官及法官助理的司法能力,促进互相学习、交流办案经验,形成传帮带的和谐氛围,带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两级法院狠抓执法办案,强化审判质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作者袁宇飞冼艳

原标题:《法官说案:办案需考虑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转载请注明:http://www.liujiangzx.com/ljxjt/17371.html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