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首次登记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
目录
事项
1
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2
申请材料齐全、合法有效
3
权源合法、界址清楚;
二、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类别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备注
1
登记申请书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必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复、必
3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原、选
代理人身份证
复、选
3
证明材料
地役权合同
原、必
承包经营权人书面同意意见
原、选
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意见
原、选
设定不动产抵押权的
地役权设立后,办理首次登记前发生变更、转移的,还应提交相关材料
复、选
4
不动产权属证明
需役地、供役地土地证书、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
复、必
三、办理基本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受理:受理登记申请
收费:对要办理的登记收取费用
送达:短信告知结果及取证。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或快递送达。
四、办结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依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费[]16号)
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元。核发一本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枋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六、咨询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