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关于全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
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和未成年人
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拟推荐申报名单公示
根据省文明委《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通知》(黔文明﹝﹞5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州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充分展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果,州文明委认真组织各县(市)、州直各部门积极踊跃开展争创、申报工作。经过逐级申报、单位自评、县(市)自查、资格审核等环节,拟向省文明委推荐申报一批“全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
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建议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在公示期间向州精神文明办反映。公示时间:年6月16日——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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