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19批次食品不合格,桂林也有一家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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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日报社官方   食药监专家称,二氧化硫在食品加工中具有漂白、防腐、杀菌等作用,但过量食用会引起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二氧化硫不符合标准的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者在加工干果时,使用劣质原料以降低成本,其后为了提高产品色泽或增加原料保质期而超范围使用二氧化硫。消费者食用后,严重时可能产生喉头痉挛、支气管痉挛等症状。

  自治区食药监局通报称,本次抽检还包括广西南宁市日日升食品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珍惠林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庄家铺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各1批次过氧化值超标,广西靖西县鹏滨食品有限公司、靖西县德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椒凤爪”等3批次肉制品菌落总数或山梨酸超标,桂林漓江鱼食品有限公司、佛山市乐之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阳朔啤酒鱼”等8批次水产品菌落总数或山梨酸超标,柳州市福又来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清爽凉皮(豆制品)”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合格。另有柳州市湘仔食品厂、玉林市荣美食品厂生产的3批次膨化食品不合格。

  据介绍,广西已组织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查处,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

新华社记者赵刚、唐荣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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