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由于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公布较晚,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较往年缩短,社保经办大厅及各银行缴费网点虽满负荷运行,但仍满足不了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意愿。目前,仍有大量灵活就业人员未能如期缴纳年度养老保险费,为有效解决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问题,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年12月25日缴费截止时间之后,以下三类人员可以从年1月2日至1月12日延期续缴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延期内仍可选择以下5个档次之一进行缴费,全年缴费金额分别为.8元、.8元、.6元、.6元、.6元,年1月13日起均按最高档.6元缴纳并按规定加收利息。这三类人员包括:(一)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经参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及被征地人员;
(二)正在领取失业待遇的参保人员;
(三)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补缴中断缴费年限的单位在职人员。
注:单位离职及领完失业待遇人员须到征缴业务窗口申请转为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保后,方可延期缴费。
二、年12月26日至12月29日对外办公时间,我局征缴业务窗口正常办理以下征缴业务:
(一)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和被征地人员缴纳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业务,年新参保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截止时间为年12月29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二)单位离职及领完失业待遇的人员,可申请办理转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保业务。
三、各县及柳江区社保经办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延期缴费事项。四、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如国家和自治区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