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新环保法
加快推进“久拖不验”建设项目清理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建设项目管理提出的新要求,加快推进“久拖不验”建设项目清理工作,柳江环保计划用两个星期的时间对全县“久拖不验”建设项目开展专项现场检查行动。
此次检查主要针对已投入试生产超过三个月,仍未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的企业,重点检查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环保工作的情况等。此次行动县环保局共检查全县54家“久拖不验”企业。在检查过程中下达“久拖不验”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同时要求企业在个月内完成环保验收,逾期未验收的将予以处罚;针对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责令其整改并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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